Author’s Preface

自序

我独自坐在西安的书房里,窗外是十一月的长安,秋意正浓。梧桐叶片片飘落,在微凉的空气中划出寂寞的弧线。书桌上摊开着刚刚修改完的《弟兄仨》第一部手稿,纸页已经泛黄,那是十年前的笔迹,墨色有些褪了,像极了记忆中故乡的黄昏。十年前,我已经写了《弟兄仨》的第一部,那时候想写一部,表达为人父母的不易,养育孩子,务弄弄过,对付生活。十多年后,我又有了修改它的冲动。

忽然间,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涌上心头。我起身泡了一杯浓茶,茶叶在热水中舒展,氤氲的水汽模糊了视线。就在这片朦胧中,我仿佛看见了二十年前的自己,那个十三岁的少年,正伏在陕北老家那张破旧的木桌上,就着煤油灯微弱的光,在作业本的背面写下第一个稚嫩的故事。

回想过去二十多年的文学路,漫长、痛苦、煎熬……

记得那是2004年的冬天,我刚刚开始尝试写作不久。陕北的冬天冷得刺骨,屋里没有暖气,只能靠一个小小的炭火盆取暖。我裹着厚厚的棉衣,手指冻得通红,却依然在稿纸上一笔一画地写着。母亲推门进来,看着我被炭火熏黑的脸颊,心疼地说:“这么冷的天,早点睡吧。”我只是摇摇头,继续写我的故事。那时我并不知道,这样的夜晚,会贯穿我整个青春。

文学这条路,一旦走上,就再难回头。它像是一种宿命,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召唤。整个青春最美好的年华,整个人生最黄金的岁月都献给了文学。十三岁写作至今,三十三岁的我,整整走了二十年。

这二十年里,我错过了太多。大学时,当同学们在花前月下,我却沉浸在图书馆里,与陀思妥耶夫斯基、鲁迅、马尔克斯对话。工作后,同事们下班后聚餐娱乐,我却急着赶回出租屋,继续构建我的文学世界。曾经有一个很好的姑娘走进我的生活,可最终她还是离开了。她说:“延平,你爱文学胜过爱我。”我无言以对,因为她说的没错。在文学面前,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。

牺牲了爱情、婚姻、事业……这些话写下来,心里还是会隐隐作痛。可是,即便在最低谷的时候,在我最怀疑自己的时候,内心深处那个声音始终没有消失过。让我澎湃的、富有激情的、火把一样燃烧的,还是文学。它就像陕北人窑洞里那盏长明灯,无论外面的风沙多大,始终亮着,给人希望。


二零二四年,我做了一个决定,一个关于文学道路的决定。这个决定不是突然产生的,它像一颗种子,在我心里埋藏了很久,终于在今年的某个深夜破土而出,我要写陕北,写我的家乡,写家乡的土地,和这群土地上可爱的人。

那夜,我读着贾平凹先生的《秦腔》,忽然泪流满面。书中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,那些质朴的乡音,让我想起了生我养我的那片黄土地。我走到窗前,看着西安的万家灯火,第一次如此强烈地感觉到:我该回去了。回故乡,写那捧厚厚的黄土,写故乡,写那出生和养育过我的土地,写那里的人和事。

故乡,提起来就让人忧愁伤感的地方。那里有我最快乐的童年,也有最艰难的岁月。那里埋葬着我的祖辈,也埋葬着我的一部分青春。

故乡,提起来就让人觉得自己是有根的地方。无论走多远,只要想起那片黄土坡,想起崖畔上那棵老槐树,心里就踏实了。

故乡,是提起来就让人引以为傲的地方。虽然贫瘠,虽然落后,但那片土地上的人们,有着最坚韧的品格,最纯粹的情感。

于是,我翻出来十多年前写过的一篇稿子,也就是《弟兄仨》的第一部初稿。稿纸已经发黄,边角有些破损,上面的字迹还透着当年的青涩与热忱。那时候写这部稿子,是为了歌颂黄土地上,上一辈子人为了孩子能出人头地不惜奉献自己一生的精神。

重读旧稿,往事如潮水般涌来。我仿佛又看见了金刚寺完小的那些清晨,看见了背着书包、揣着油辣子瓶的孩子们,看见好冷的冬天骑着自行车走着路早早出发的孩子们,看见了父母在烤烟地里佝偻的身影……

我的小学是在村里上的,正如小说里写的二鹏那样,大冬天,天还是黑色的,要靠手电筒照明才能看清道路。手电筒的光在漆黑的乡村小路上摇曳,像一颗移动的星星。我们几个同村的孩子结伴而行,棉鞋踩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。有时风太大了,我们就背过身倒退着走,等到了学校,眼睫毛上都结了一层霜。

大夏天,还能趁着月光走路上学。陕北的夏夜,月光如水,洒在黄土路上,路旁的玉米地在夜风中沙沙作响。我们不用手电筒也能看清路,有时还会在路上追逐打闹,惊起路旁杨树上的麻雀。

我们村只有初小,只能上到四年级。那是一座破旧的厦房学校,只有几位老师,教着四个年级的所有课程。老师姓高,是个慈祥的中年人,他不仅教我们识字算数,还教我们唱信天游。每到课间,他就在院子里拉二胡,我们围着他又唱又跳。

五六年级要到五里外的金刚寺上完小。五里路,对大人来说不算什么,可对十来岁的孩子来说,是一段漫长的征程。我在这里上了一年学,那一年,我长大了很多。

每周日下午,母亲都会为我准备一周的干粮。她把白面馒头一个个装进我的书包,再把油辣子装进玻璃瓶里。油辣子是陕北人家家都会做的,红彤彤的辣椒面,用热油一泼,香气扑鼻。这就是我们一周的菜,每天早上上完操,把馒头装在一个纱网袋里,统一在学校的灶上的大锅里蒸热,提回来夹上油辣子,喝着罐头瓶子在水房里装的热水。

记得有一次,我不小心把油辣子瓶打碎了,红色的辣椒油浸透了书包,染红了所有的馒头。我吓得哭了,不是因为害怕没有菜吃,而是心疼那瓶油辣子,那是家里最后的一点油做的。那一周,我只好吃白馒头就开水,同学们知道了,这个分我一点油辣子,那个分我一点咸菜,让我深深感受到了贫寒中的温情。上学那阵,馒头和油辣子都有很多种吃法,直接夹在馍里,或者打一碗开水,把馍掰碎泡进去,点一些油辣子,或者把馍搓成碎粒,把油辣子上面的油倒进去伴着吃……。

我们村有三个孩子转到了县上,我是其中之一。那时候民办学校刚刚兴起,学费也要一千三百左右。我给你这么说,你就能知道一千三百有多少钱,我们那时候在金刚寺上学学费几十块左右,生活费没有,每周去背一书包馒头,拿一瓶子油辣子,馒头是在学校灶上统一热了,夹着油辣子一吃,喝一瓶开水就完了。而我们在县上一天三顿饭要花十元钱,一个礼拜要花五十元钱。

五十元,在那个时候,是很值钱的,农村人一天几乎出钱,上集买点生活用品也就五十左右,是家里一个月的生活费。

所以,我时常赞扬我们村上第一批把孩子送上县城的父母,真的是有先见之明,也很有魄力。他们大多没有读过什么书,甚至不识字,但他们知道,读书是孩子唯一的出路。

父母在家里埋头苦干,那时候就是种烤烟,大概一九九几年的样子。种烤烟是件苦差事,从育苗、移栽、打顶抹杈到采收、编竿、装炕、烘烤,每一个环节都要投入大量劳力。特别是烘烤阶段,父亲要整夜守在烤窑外,观察温度,添煤加火,一夜都不能合眼。

陕北人有一种天生的与天斗与地斗,不怕输不服输的精神。他们常说:“砸锅卖铁也要供你念书,出去借去贷去也要供你念书。”这不是一句空话,而是他们的实际行动。他们在家里前半年没有收入,吃的没青菜没有肉,吃的油辣子夹馍,也要给娃把生活费捎到县上。

我记得每次父亲来县城给我送生活费,总是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衣服,脸上带着憨厚的笑。他从不多说什么,只是把钱塞到我手里,拍拍我的肩膀就走了。后来我才知道,为了凑够我的生活费,他经常出去借钱。知道这件事的那天晚上,我在床上蒙着被子哭了一夜。

我的外公有三个女儿两个儿子,到最后才觉醒,让我的小舅去上学,前面几个孩子都是家里需要喂猪、割草、干农活而辍学了。

外公是个典型的陕北老汉,头上总是裹着白毛巾,腰间别着旱烟袋。他没什么文化,却深知读书的重要性。他常常坐在窑洞前的石碾上,一边抽着旱烟,一边对我们说:“娃啊,好好念书,将来坐办公室,当干部。不用像我们一样,面朝黄土背朝天。”这是他后来才觉悟的,他得前几个孩子都是学习很好,我母亲是上过高中的人,那时候就算文化程度很高的人,再上几年大专,现在也是坐办公室的人了,可可惜被外公叫回来劳动。我上小学、初中回来写作业,母亲经常辅导我的功课。

那时我不太理解这些话的深意,直到很多年后,当我真正走出了那片黄土地,才明白外公话语里包含的期盼与辛酸。

我的小舅是家里最小的孩子,也是唯一一个读完高中的。外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。小舅也很争气,毕业后分到了县城建局下面的环保队的砖窑工作。虽然只是在砖窑的一个员工,但在外公眼里,这已经是天大的出息了。

过了几年,小舅才调到县上环保队,当上了我外公嘴里说的“坐办公室,当干部”。记得小舅调回县里的那天,外公特意买了一挂鞭炮,在院子里放了。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外公流泪,他抹着眼泪说:“我娃出息了,我娃终于出息了。”

今年我把第一部重新修改了后,就想再写一部关于大鹏、二鹏、三鹏长大后,结婚后,为人父母后,把担子搁到肩膀上后,是如何扛起这个家庭,扛起生活的重担。陕北农村有一句话叫:那是把担子么给你搁上。好,给大鹏二鹏三鹏把担子给他们搁上。看他们是怎么生活的。

这不仅是小说人物的故事,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共同经历。我们从黄土地走出来,在城市里扎根,成家立业,然后发现自己处在了一个尴尬的位置,既是城市的边缘人,又是家乡的客人。

正如《弟兄仨》第二部写的,每个人在面对生活,面对家庭,面对父母等生活的琐事,所反映出来的魄力、无奈、沮丧……这些都是真实的生命体验。

大鹏在镇上买了两口窑洞,做起了小生意,成了邻居眼中的“成功人士”,二鹏在家里养兔子,种果树,三鹏在家里务弄庄稼。

也让他们尝尝父母的不容易,尝一尝父母为了儿女牺牲了多少,尝一尝父母的伟大。这些体会,只有当我们自己也成了父母,才能真正懂得。

父母这一辈人是没有远大的理想,他们最大的理想就是种好几亩地,儿女有出息。这个理想看似渺小,实则伟大。为了这个理想,他们可以付出一切。


写第三部的目的就是想升华小说的主题。这片黄土地上,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黄土地上的人们,没有容易的,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。

大鹏继承了我父母的精神,人一定要有文化,要有知识,要想从黄土地上走出去,要想在外面闯出一片天地,要靠知识。这个认知,是父母那辈人用血汗换来的教训。

外面能人多的很,没有一技之长就没有铁饭碗,这就是那时候黄土地人的觉醒。这种觉醒来得不容易,是几代人摸索、碰壁、失败后才得出的真理。

黄土地人是多么的不容易,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与坚持才走出了这片土地,才考上学有了知识堂堂正正地走了出去。这个过程,充满了血泪。

我记得我们村第一个大学生。他考上大学那天,全村人都去祝贺。院子里摆了十几桌,请来了戏班子,连唱了三天大戏。那时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如此隆重,现在懂了,那不仅仅是在庆祝一个孩子的成功,更是在庆祝一个梦想的实现,一个不可能的成为可能。

但是他们没有忘记这片黄土地上的人们,又回来把自己的才华奉献给这片黄土地,奉献给自己的故乡,奉献给这里的人,生是黄土人,死是黄土魂。

写这一段,竟然把我写哭了。泪水滴在稿纸上,晕开了墨迹。我想起了我的小学同学,他大学毕业后放弃了留在大城市的机会,回到我们乡当了一名中学老师。他说:“总得有人回来,告诉孩子们外面的世界有多大。”

还有我的一个朋友,她在南方打工多年,学会了服装设计,现在回到县城开了一家服装厂,带动了上百人就业。她说:“我们在外面学了本事,总要回来报答这片土地。”

这些人,都是黄土地的儿女,都是黄土地的骄傲。

作为小说来讲,当然也写了这片土地上形形色色的人,也写了这片黄土地上的饮食、艺术、文化、传说等等,他们是生活的一部分,也是黄土地的一部分。

我想写写陕北的饮食,不只是油辣子夹馍,还有羊肉面、黄米糕、油馍馍、洋芋擦擦……每一种食物背后,都有一个故事。

我想写写陕北的艺术,信天游的高亢苍凉,腰鼓的奔放豪迈,剪纸的精巧灵动,秧歌的热闹欢快……这些都是黄土地的灵魂在歌唱。

我想写写陕北的文化,那些古老的习俗,那些朴素的信仰,那些代代相传的家训……它们是这片土地的根基。

我想写写陕北的传说,关于黄河的,关于长城的,关于革命圣地的……它们构成了这片土地独特的精神气质。

这些都不是点缀,而是黄土地人生活的一部分,是他们精神世界的一部分。没有这些,就不是黄土地了。

二零零零年,我国加入WTO,经济迅速发展,现在的年轻人有文化没文化的都可以出去了,我国由农业大国转变为工业大国,需要很多务工人员,只要能吃苦都能出去,村里剩下了的都是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奋斗过那一辈的人了。

这个变化是深刻的。我们那一代,读书是走出黄土地的独木桥。而现在,路多了,选择也多了,但挑战也更多了。

去年回乡,看见村里很多老人都住上了新房子,那是他们在城里打工的儿女寄钱回来盖的。房子很漂亮,但里面住的都是老人和孩子。年轻人只有在过年时才回来住几天。

村头那棵老槐树还在,树下却很少能看到年轻人了。只有几个老人坐在那里,抽着旱烟,聊着陈年旧事。

这种变化是好是坏,我说不清楚。时代在变,黄土地也在变。但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,比如黄土地人的坚韧,比如他们对故土的眷恋。


这就是我写《弟兄仨》最初的出发点,以此作为本书的序。

写这篇自序的过程中,我多次停下笔来,望着窗外的西安城发呆。这座城市承载了我的梦想,也见证了我的挣扎。但我知道,我的根不在这里,在那片厚厚的黄土地上。

有时候我想回陕北。在西安生活了十五年,突然要离开,还真有些舍不得。

朋友问我:“回去后靠什么生活?”

我说:“写作。”

他摇摇头:“写作能养活你吗?”

我笑了:“养活不了我的身子,但能养活我的灵魂。”

……


是啊,文学这条路,我走了二十年,痛苦过,煎熬过,但从没有真正后悔过。因为文学给了我另一个生命,让我在这个浮躁的时代里,还能保持一份清醒,一份执着。

每次回陕北,我都要重走儿时走过的每一条路,重访每一个乡亲,听他们讲述这些年的故事。我要把这片黄土地上的欢笑与泪水,光荣与梦想,都写进我的书里。

也许我永远成不了一个伟大的作家,但只要我的文字能够打动一个游子的心,能够让人记住这片黄土地和生活在上面的人们,我就心满意足了。

窗外,长安的月色正好。而我的心,已经飞回了陕北,飞回了那片生我养我的黄土地。

2024.11.13

王延平 西安